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有效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各个公园规划方案,确定其特性、规模、布局和发展方向,划定用地范围和保护范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园内绿化用地面积不得低于陆地面积的70%。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