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是城市公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公园实行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未设立管理机构的,由公园业主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林业、水利、城管执法、工商、公安、文化、文物、质监、安监、卫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