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普及科技知识,推广科技成果,积极开展科学技术的交流协作。

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活动。对研究、推广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具体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