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财政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自治县在国家统一的财政体制下,按照国家实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转移支付和国家、省、市确定的其他方式财政转移支付的照顾。在执行财政预算过程中,由于企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的改变或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使财政减收增支时,自治县应当请求上级国家机关采取加大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补助。财政预算的部分调整或者变更,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报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