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