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市城市管理局是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城市排水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市政设施管理机构和污水监测管理机构负责城市排水的日常管理工作。区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所属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城市排水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