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修改

向单位和个人发放的土地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权属证书,发证单位应当附有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测绘的土地权属界址线图或者房地产平面图。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