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条已修改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劳动权益和物质利益。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2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