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三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十五条已废止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接受信教公民自愿捐献的布施、乜贴和奉献。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宗教活动场所内经营宗教用品和宗教类出版物。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