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中西医并举,社区、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参保人就医的原则,依据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与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