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认为案情复杂,需要由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的,可以移送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查处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可以将其管辖的案件交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