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六章 超限运输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经许可从事超限运输的,应当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及运输的物品应当与通行证记载的内容一致。未经许可,超过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行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29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