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服务第二十条已修改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保证高速公路隧道照明、通风、监控、国防和人民防空等设施的正常运转,不得随意停止使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2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