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民用液化石油气的经营者和使用者,以及从事民用液化石油气储存、运输和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