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效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有效期内采砂量达到核定开采数量的,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其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伪造、涂改、出租、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