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信息技术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组织机构代码第十四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涂改、租借、转让、合用以及使用废止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