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私营企业对其合法财产(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