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私营企业有权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因建设需要,经批准拆除私营企业合法生产经营场所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给予安置、补偿。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