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引导私营企业健康发展,把私营企业的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私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环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维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