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邮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邮政设施建设第七条已修改邮政设施建设应按城市公用设施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和有关费用手续。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