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八条已修改对下列化石实行重点保护:(一)已经命名的化石种属的模式标本;(二)保存完整或者较完整的稀有古脊椎动物化石;(三)国内稀有或者在生物进化及分类中具有特殊意义的化石。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