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第三十五条已废止拒绝、阻碍林政执法人员和护林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森林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