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省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和作业质量等标准。对涉及人身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农业机械产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强制执行的技术规范。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