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管理、生产、销售、科研、推广、使用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已作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或者处罚。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