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路产管理第八条已废止除公路养护维修、改造或者交通管制等需要外,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移动、涂改公路标线或者标志等公路附属设施。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