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章 路产保护第二十条已废止运载超限物品的车辆,确需进入公路行驶的,承运人应当依法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承运人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