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擅自组织实施航空摄影或者遥感的,由县级以上测绘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三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