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七章 测量标志保护第四十四条已废止县级以上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永久性测量标志进行普查和维修。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普查、维修和保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