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测绘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永久性测量标志进行普查和维修。

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普查、维修和保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