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章 公路保护管理/第三节 超限运输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超限运输管理。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在公路上设置固定式或者流动式超限运输检测站(点),对车辆的车货总质量,轴载质量,车货总长度、总宽度和总高度进行检测。固定式超限运输检测站的设置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