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消防条例/第四章 火灾预防第四十五条已废止聘用的消防文职人员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委托,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