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四章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在人行道按环境卫生要求设置果皮箱等卫生设施,并定期组织清掏、保洁、维修。机场、车站、码头、停车场、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商场、医院、公园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环境卫生的要求设置果皮箱等卫生设施,并定期组织清掏、保洁、维修。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