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七章 木材管理和运输第三十九条已修改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运出采挖的林木,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采挖林木运输证明。木材运输证、采挖林木运输证明随货同行,一车一证,货证相符,全程有效。无木材运输证或者采挖林木运输证明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