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条有效本条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江西省人民政府1998年2月10日发布、2001年11月8日修改的《江西省宗教事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