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科研和医疗单位、生物制品厂、屠宰场应当将带有病毒、病菌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弃物集中收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