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第四条有效自治州重视和加强藏语文工作,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继承和发扬藏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藏语文事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