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第三条有效藏语文是自治州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行使权利的主要语言文字之一。自治州自治机关执行职务时,通用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