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第二十一条已废止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按照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确定。有效期满需要延长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9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