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政策支持第十条有效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逐步增加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完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人员、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微型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贴息扶持。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