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五章 教育教学第三十九条有效学校应当对各年级学生均街编班,均衡配备班级学科教师。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或者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学科成绩公开排名。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