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就学管理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农村、城镇外出人员的留守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