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五章 废气、粉尘、恶臭和其他污染防治第四十二条已修改重污染天气期间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特定时段,禁止土地开发整理、拆迁、土石方开挖等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重点工程施工作业的,应当及时报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施工现场采取围挡、洒水等抑尘措施。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