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四章 机动车船排放污染防治第三十三条已修改黄标车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限行区域内禁止通行。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禁止进入城区道路行驶。尾气排放超标的过境车辆禁止进入城区。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