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大气质量和大气污染源的统一监督监测制度,建立和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及时发布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并会同气象部门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