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军事设施保护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公民的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保护军事设施的自觉性,同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作斗争。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