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州内的民族关系和宗教事务第六十八条有效自治机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公民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做出有益贡献。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