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防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对全体公民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有关国防观念、国防法律法规知识、国防知识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公民履行保卫祖国和其他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