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房屋、构筑物的,应当与该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协商,征求有关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并按照规定予以重建、产权置换或者补偿。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