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四章 宗教活动场所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户籍管理的规定,及时办理常住人员户口登记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