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道路货运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理经费及按规定征收的道路运输管理费均应当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2月1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