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城市热力专项规划应当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城市热力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热力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